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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公告

合肥七中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05-31 17:19 作者:合肥七中 来源: 阅读次数:

为深入推进、适时完成相关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明晰学校固定资产账实情况,进一步厘清固定资产管理责任,现拟对“合肥七中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将投标材料一式三份,封装到文件袋中,封口处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标人:合肥市第七中学

二、项目名称:合肥七中固定资产清查项目

三、项目预算:290000元(大写:贰拾玖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纪录;

3.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纪录;

4.服务单位应具有承接本服务类资质及相关的工作经验。

5.服务单位应熟悉盘点工作流程,能够把盘点数据更新到财务系统并完善资产信息,对我校资产管理提供专业性指导意见。

6.服务单位应与采购方签定保密协议,如服务单位对清查期间出现固定资产信息泄密、文件材料丢失等情况必须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五、项目周期

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8月15日

六、项目服务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七、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八、付款方式

1.合同款项结算。完成资产清点后支付70%款项,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最终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

2.服务单位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九、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企业简介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函

4.报价函

5.根据招标内容提供服务方案、活动流程、报价清单及各条详细实施内容(自拟)

6.业绩材料:投标人独立完成的相关审计服务的合作合同(复印件),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等。

说明:报价单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不得更改所提供的格式和内容。

十、截标时间

请意愿投标单位于202年6月7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送达合肥七中总务处。逾期递交的招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6月9日

开标地点:朝乾楼102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5797020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98号

                       

                     合肥市第七中学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合肥七中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对我校以202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房屋、专用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进行全面盘查,如实登记固定资产实物信息,通过实物信息与固定资产明细账匹配,全面掌握单位内部资产分布情况,以及账、物情况,并且完善系统数据(包括规格型号、资产名称、使用人、存放地点、办公用房信息等),对资产实物进行标签管理,形成资产卡片,实现“账—卡—物”一一对应。

  根据工作需求,该项目主要完成以下内容:

  1、实物盘点

  服务单位安排资产盘点小组到我校资产所在地进行实物盘点,如实记录现场盘点信息,补充完善资产数据,如所属单位、所属部门、规格型号、存放地点、使用人等空缺或变更的信息。

  2、整理汇总数据

  服务单位安排专人将现场登记到的资产数据信息进行整理,以及对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登记,规范资产数据信息,对于资产信息不全的情况,根据我校对接人员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补充完善,整理出一份盘点资产明细账(后续对账以系统资产账为基准)。

  3、盘点结果分析

  通过现场盘点所收集到的信息,服务单位将实物盘点数据提交给我校确认,确认实物数据无误后,服务单位结合本次实物盘点数据与系统账进行分析比对,并提供资产盘点首次核对结果给我校。

  4、数据更新

  服务单位将我校确认后的数据,把最新资产名称、使用部门、存放地点、使用人等信息及时更新至我校管理信息系统。

  5、标签打印、粘贴

  服务单位通过行政事业资产系统条码标签打印功能,根据资产系统已更新的数据,把已确认的资产打印条形码标签,形成具有唯一标识的卡片编号并成立条码标签粘贴工作小组,对实物资产进行条形码粘贴。

  6、资产分析报告

服务单位根据本次实物清查的结果,将我校已调整确认的数据验收函(原件)、数据明细、数据汇总、数据台账,并将自查报告提交给我校。自查报告只是本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总结和内部使用,可不作为我校账务调整的法律依据。

 

二、评分标准

业绩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具有固定资产清查服务业绩的。每一个得5分,最高得分10分;

提供业绩合同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0-10分

派驻人员

1、 承诺拟派驻人员具有会计资格证的,每一人加3分;

2、 拟派驻人员为投标单位现有工作人员的,每人加2分,最多加4分;

3、 以上人员需要提供近1年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无社保证明的不得分。

提供盖章承诺书;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派驻现有人员缴纳的近一年社保证明影印件或复印件;以上原件备查

0-10分

公司实力

1、 投标单位办公场所面积达800平米及以上的得12分;400平米(含)-800平米的得6分;底于400平米的不得分。

2、 以上为投标单位自有产权的加5分

3、 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合肥地区的得3分,外地企业在合肥地区设有办事处的得1分;

提供产权人与投标人一致的经营场所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影印件或复印件或提供目前在租赁期内的两年及以上的租赁合同影印件或复印件,并提供租房地址、房主姓名、联系电话;以上原件备查

0-20分

代账服务资历

1、代理记账服务年限超过10年的得10分;

2、5年以上的得5分;

3、5年以下的不得分。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记账许可证影印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0-10分

公司资质

1、市级代理记账协会会长及常务副会长单位的,得10分;

2、市级代理记账协会常务理事及副会长单位的,得5分;

3、市级代理记账协会理事单位的,得2分;

4、无以上资质者不得分。

提供代理记账协会提供的盖章证明文件影印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0-10分

公司纳税信用评级

1、服务公司被税务机关评为A级信用单位的,得10分;

2、服务公司被税务机关评为B级信用单位的,得8分;

3、服务公司被税务机关评为C级信用单位的,得6分;

4、D级及M级信用单位的,不得分。

提供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评级证明文件影印件或复印件。

0-10分

派驻人员管理

根据投标单位对拟派驻人员的管理办法、考核标准及相关优惠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得分,优10分-8分,良7分-5分,一般4分-1分;

1-10分

价格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0-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