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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公告

合肥七中拟招聘生活区主管和生活老师的公告

时间:2018-07-03 10:40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合肥七中创建于1956年,是安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2014年9月,学校由合肥市包河区整建制迁址至高新区,毗邻中科大先研院、中科院创新研究院、国家量子科学中心、合肥38所新区,浓郁的科教氛围奠定了学校卓越的环境品位。学校管理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教学设备领先、教学质量一流、育人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是安徽合肥教育的一张靓丽名片。

新校区运行四年,高考成绩优异,办学质量稳步提升。近年来,学校荣获了“全国第五届和谐校园先进学校、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安徽省文明单位、全省厂(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优秀绿色学校、安徽省家教名校、合肥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合肥市首轮新课改先进单位、合肥市高中教学综合评比一等奖、合肥市平安校园”等50多项殊荣。

为全面强化寄宿制学生生活区管理,不断优化住宿生的学习和生活,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区主管一名、生活老师若干名。

一、 工作职责

(一)生活区主管:在政教处领导下,负责生活区的管理工作。

(二)生活老师:承担住宿生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二、 任职要求

(一)生活区主管:年龄35-50岁,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生活老师经历,有生活区主管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生活老师:

1.25—50岁,高中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2.工作积极主动、细心严谨,待人真诚,服从学校管理。

3.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耐心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4.具有良好的卫生保洁意识和习惯,能全面做好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

三、 工资待遇

(一)生活区主管: 工资及相关待遇面议

(二)生活老师:

1.工资组成

工资=基础性工资(2300元/每月)+工龄绩效+考核绩效+学期绩效(300元/每月),基础性工资按月发放;学校和个人按政策规定比例购买、缴纳“五险”。

2.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工龄绩效

聘用人员在学校工作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基础工资上调50元,即第二年工作期内,基础性工资为2350元/月;第三年工作期内,基础性工资为2400元/月;以此类推。

2)考核绩效

学校对聘用人员实行月考核制度(具体考核方案另行通知),按照相应类别人员总数各1/3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考核绩效奖金额分别为每月700元、500元和300元。

3)学期绩效

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无重大工作失误,工作满一个学期,可享受每月300元的学期绩效;学期绩效每一个学期结束后集中发放。

4.有关说明

1)经面试、考核而择优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不再聘用;符合录用条件的,继续聘用。

2)因学校工作需要、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而予以辞退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学期绩效;

3)因聘用人员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在校工作、且工作未满一个学期的,学期绩效不予发放;

4)学期绩效不连续计算,每个学期独立核算。

 

欢迎有志于加盟合肥七中团队的优秀人士积极到合肥七中办公室、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投递个人资料(学历证书、个人工作简历、个人工作实绩及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甲等级医院的体检报告等)。

报名投递简历的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箱:qqp527@163.com;

咨询电话:0551—65797021,65797032

人:李老师、朱老师

特此公告。

 

                                 合肥七中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