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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公告

合肥七中拟招聘生活老师的公告

时间:2023-01-05 11:43 作者:合肥七中 来源: 阅读次数:

合肥七中创建于1956年,是安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位于高新区腹地,毗邻中科大先研院、中科院创新研究院、国家量子科学中心、合肥38所新区,浓郁的科教氛围奠定了学校卓越的环境品位。学校管理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教学设备领先、教学质量一流、育人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是安徽合肥教育的一张靓丽名片。

为全面强化寄宿制学生生活区管理,不断优化住宿生的学习和生活,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老师若干名。

工作职责:

 承担住宿生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1.25—48岁,高中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2.工作积极主动、细心严谨,待人真诚,服从学校管理。

3.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耐心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4.具有良好的卫生保洁意识和习惯,能全面做好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

工资待遇:工资及相关待遇面议

1.工资组成

工资=基础性工资 +工龄绩效+考核绩效+学期绩效 ,基础性工资按月发放;按政策规定比例购买、缴纳“五险”。

2.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工龄绩效

聘用人员在学校工作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基础工资上调100元;以此类推。

(2)考核绩效

学校对聘用人员实行月考核制度 ,按照相应类别按组别评出一、二、三等奖。

(3)学期绩效

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无重大工作失误,工作满一个学期,可享受学期绩效;学期绩效每一个学期结束后集中发放。

4.有关说明

(1)经面试、考核而择优录用者,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不再聘用;符合录用条件的,继续聘用。

(2)因学校工作需要、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而予以辞退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学期绩效;

(3)因聘用人员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在校工作、且工作未满一个学期的,学期绩效不予发放;

(4)学期绩效不连续计算,每个学期独立核算。

欢迎有志于加盟合肥七中团队的优秀人士积极到合肥七中办公室、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投递个人资料(学历证书、个人工作简历、个人工作实绩及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甲等级医院的体检报告等)。

报名投递简历的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1月25日

邮 箱:2575041295@qq.com;

咨询电话:0551—65797021,65797024

联 系 人:庄老师、张老师

特此公告。

     合肥七中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