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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时间:2014-02-12 16:24 作者:admin2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2011年5月20日,在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召开的合肥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中小学生学法用法表彰大会上,我校荣获合肥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多年来,全体七中人一直高度重视、坚持开展好普法教育。我校是合肥市“二五”、“三五”普法先进单位,合肥市法治办“四五”普法工作试点单位(合肥市学校中仅有我校),安徽省教育厅“五五”普法工作联系单位(合肥市学校中仅有我校)。通过普法教育,我校广大师生学法、用法的法制观念日益增强,提高了学校的管理水平。为把依法治理学校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学校根据教育法规、国家的方针和政策,制定、完善并汇编了合肥七中规章制度共计100余项,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避免了日常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学校的普法对象主要是学生,学校抓住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遵循学校的教育、教学规律,根据季节变化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
  1、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是法制宣传周:第一次校会,政教处、团委密切配合保卫科重点进行法规教育,宣传法律常识,宣讲校纪校规,利用校园普法宣传站和法制宣传栏系统地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争当文明中学生。
  2、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学生的必修课,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老师,课时有保障,教育有实效。通过学习,学生能较系统的掌握法律的基本常识,提高辨别真伪的能力,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质。
  3、在普法活动中,学校聘请公、检、法、司干警来校对学生进行违法违纪现象分析,详细讲解法律知识;学校多次组织全校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考试;多次向全体学生发放有关法律知识的书籍;多次组织全校学生出专题黑板报;组织学生写学法心得体会;多次向全体学生播放“禁毒”录像片,组织法制报告会,在校内多次展出“禁毒”图片。
  4、为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出行安全,我们组织专题报告会,展出交通法规图片,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作文竞赛,组织学生参加 “珍爱生命、拒绝交通违章”的演讲比赛,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大大增强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5、我校在普法教育中,多次从相关法律法规中拟出试卷,组织全体教职工答题,然后精心批改、评比、奖励,大家答题热情高,充分调动了教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多次邀请司法局的同志来校向全体教职工做普法教育的报告会。通过普法,我校师生员工的法制素质普遍提高。多年来,学校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政治案件,营造了职工上班舒心,学生学习安心,家长在家放心的稳定局面。
  2011年2月,经合肥市教育局推荐,我校郑重申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保卫科)
 我校荣获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