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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

中共合肥七中总支委员会开展“创先争优”评比

时间:2013-12-29 17:39 作者:admin111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为隆重纪念建党88周年和建国6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我校党组织建设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成功争创“安徽省优秀示范高中”奠定基础,我校党总支研究决定:“七·一”前夕,在全体共产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以引领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共创七中美好明天。
本次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为:
一、政治上坚定。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总支、行政的决议,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把推进学校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第一要务。
二、作风上优良。1、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敬业爱岗;2、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好群众特别是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同志;3、忠于职守,认真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师德师风优良。
三、工作业绩突出。1、教学人员除具备一、二条条件外,在教书育人方面应是本校的成绩突出者。2、管理人员除具备一、二条条件外,在提高管理水平、办事效率和为教学、为师生服务上应是本校的成绩突出者。3、离退休人员除具备一、二条件外,在日常生活中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应是支持学校发展、老有所为的典范。
在校党总支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上述评选条件,我校4个支部经过民主选举,各推荐3名校级优秀党员,校党总支研究后予以确认。
离退休支部:金天仁、程克泉、鲁  直;
文科支部:  杨  洁、阮守鸿、刘孝峰;
理科支部:  董  平、唐丽霞、王运京;
行政支部:  王  勇、杨颖英、甄瑾瑜。
今后,我校校级优秀党员评选将形成制度,每学年举行一次:每年4月份,宣传发动;5月份,酝酿推荐;6月份,评比遴选;“七一”前进行表彰。